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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四川省首批唯一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并成功地招收了六届学生。已探索出教育硕士培养体系的八大板块:课程学习、案例教学、实地调研、研究性实践、仿真学校、自学、电子网站、学位论文等,并有高的质量保证。其清楚的目标是:培养出为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实践性人才。2005年我校将招收第七届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新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欢迎全国各地各教育单位有志青年踊跃报名。
 一、报考条件:
 凡具有学士学位、3年以上基础教育第一线教学经历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或管理人员;只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职称或其它相当称。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报名。
 二 、招生专业、方向及考试科目、参考书:
 专业方向专业课考试科目
 
 
| 专业 | 方向 | 专业课考试科目 |  
| 教育管理 | 教育管理 | 教育管理学 |  
|           学科教学 | 语文教学 | 中学语文教学论 |  
| 化学教学 | 中学化学教材教法 |  
| 数学教学 | 中学数学教材教法 |  
| 物理教学 | 中学物理教材教法 |  
| 英语教学 | 中学英语教材教法 |  
| 政治教学 | 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  
| 历史教学 | 中学历史教学法 |  
| 音乐教学 | 中学音乐教学法 |  
| 美术教学 | 中学美术教学法 |  
| 地理教学 | 中学地理教学法 |  
| 生物教学 | 中学生物教材教法 |  
|   小学教育   | 小学教育(英语) | 写作 |  
| 小学教育(数学) | 写作 |  
| 小学教育(语文) | 写作 |  
| 现代教育技术 | 现代教育技术 | 信息技术 |  
 专业课考试参考书
 《学校教育管理学》,陈孝彬主编,北师大出版社出版;
 《中学语文教学法》,朱绍禹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中学化学教学法》,第二版,陈耀亭主编,北师大出版社出版;
 《中学数学教材教法》,十三院校编,人民教育出版社;
 《中学物理教学法》,许国良主编,广西教育出版社;
 《英语教学法》,胡春洞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教育部社政司编,高教出版社,1999年版;
 《中学历史教学法》,于友西,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 中学音乐教学法》,邵祖亮主编,上海音乐出版社;
 《普通中学美术课教材教法》,吴东梁、樊学月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学地理教学法》,(第二版),  亚平,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中学生物学教学法》,周美珍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现代教育技术》,黄河明主编,四川教育出版社。《写作》无参考书 。
 三、考试科目
 英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政治理论,共计5门,其中,英语、教育学、心理学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专业课、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组织命题,专业课考试与全国联考同时进行。
 四、报名方法:
 报考者本人填写《2005年在职人员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页下载,网址为:http:// www.cdgdc.edu.cn)一式三份,经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开始报名,并交报名费500元。资格审查也可在录取前进行。
 具备网上报名的报考者,在网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我校确认有关信息、照相。
 具体报考咨询请随时关注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202.115.201.42
 五、考试办法
 四川考生考试地点由四川省学位办指定(预计在成都市内)。考试时间待定。
 六、录取:
 联考科目由全国组织统一阅卷,专业课、政治课考试由四川师范大学组织阅卷并将考生成绩上报国家教育部。四川师范大学将根据考生情况最终划定录取分数线,并择优录取。
 七、学习费用:
 每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3年的培养费、论文指导费和答辩费共15000元。此外,书籍、食宿、医疗费及管理费等由学员自理。
 八、学习年限和培养方式:
 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采取集中脱产学习一年和半脱产学习(集中学习安排在暑假)两种形式。
 各有关院、系、所对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行导师或导师小组负责制。
 学员必须修完规定的课程,经过考试,取得规定的学分(成绩优秀者予以奖励);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合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方可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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