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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97年批准培养单位:16所
 
 北京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西南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1998年批准培养单位:13所
 
 首都师范大学 河北师范大学 山西师范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沈阳师范学院 上海师范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  曲阜师范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
 
 2003年批准培养单位:12所
 
 贵州师范大学 青海师范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宁夏大学 浙江大学 苏州大学 扬州大学 徐州师范大学 河南大学 渤海大学 西华师范大学 杭州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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