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2008-06-16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9 22:33:06 文章录入:billlee322 责任编辑:billlee

一、2009年学校的收费政策

1.第一志愿报考宁波大学录取的研究生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优先使用公费指标。

2.自筹经费生和委培生每年收取培养费7000.00元,分年付款。

3.2008年我校公费生比例为95%。

4.我校有三个专业招收博士研究生,分别是:水产养殖、通信与信息系统、工程力学。08年公费生比例为100%。

二、2008年录取情况

1.2008年录取率

2008年第一志愿报考宁波大学,且符合国家A类基本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录取率为95%。我校不提供分专业录取情况的数据。

2.关于初试和复试成绩所占比例

2008年我校在录取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所占的比例一般为60%:40%。

3.关于复试阶段的淘汰比例

2007年我校复试人数的总体比例按招生指标的1:1——1:1.2确定。因各学院学科差异较大,实际的复试淘汰比例略有差异。

4.我校硕士生的待遇

(1)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可享受我校设立的普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待遇。

(2)学校为研究生设立曹光彪学生科研奖、绣山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绣山清寒新生奖学金,奖金额度最高可达10000元人民币。

(3)我校为硕士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4)学校实行“三助”岗位制度,为研究生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岗位。

(5)家庭困难的自筹经费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6)通过CET6(470分及以上)的考生可在入学后申请英语公共课免修,CET6合格分数的时效为2年。